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辭 修 校 友 會 8 月 份 理 監 事 會 議

一、 會議日期:

中華民國98年8月14日(星期五)

二、 會議時間:

下午6:30 ~ 7:30

三、 會議地點:

台北市開封街一段66號2樓  浩宇法律事務所(劉會長台北辦公室)

四、 出席人員:

劉  楷會長、廖明達總幹事、呂鴻誼幹事、陳姿樺校友、劉正華校友、吳東旭校友

五、 會議報告:

1. 介紹校友會新任幹事

呂鴻誼

工作地點在辭修輔導室,負責校友會會務的推動實行與接洽聯繫。

 

2. 報告目前校友會籌畫進度

回收確認無誤資料:共計28 份。包含15個台北縣鄉鎮市。

寄出資料回收15份。

舊有資料:9份。

校友返校資料:4份。

 

  3. 經費收支報告

2009年7月前:由鎮如學姐保管之校友會帳目金額為$239670

2009年7月:

(1)  傳真機支出:$3490

(2)  DELL電腦組:$14500

(3)  室內電話裝置費+基本月租費:$3269

(4)  郵資支出$1176(一份資料寄出附回郵信封所需郵資為$42)

(5)  幹事薪資:$25000

 

總計:$47435   本筆支出由劉楷會長先行墊款。

4. 校友會預定目標及未來展望

會務報告:校友會當前最大的任務,就是送件至縣政府完成申請立案的工作。

政府的條件限制為:

  1. 設籍台北縣各鄉鎮市的校友30名。
  2. 發起人之戶籍必須涵蓋全台北縣鄉鎮市的2/3,亦即15個鄉鎮市。

目前已召集28名發起人,涵蓋的鄉鎮市共計15個。

(板橋、土城、中和、永和、新店、三峽、新莊、樹林、八里、汐止、林口、三重、蘆洲、泰山、鶯歌)

尚未回寄資料共計21份。

期望可以號召40-50名的發起人,學校的校友老師一定要請他們擔任發起人。

預定完成時間:8月。

期望能在今年校慶10/24(六)順利召開發起人大會,並且正式成立校友會。

會長補充:發起人大會前,聯絡校友、發起人等,提升大會出席率。

正式成立後,立刻開立校友會戶頭,將校友會之前款項移至校友會專戶中。

六、 臨時動議

案由一:

校友證的製作: 由廖明達校友提出建議。

目的:服務校友,並且有利於校友會務的推動。

與特定店家合作,提供持證者優惠及折扣。

可接洽本身為校友的店家,一方面提供校友優惠,另一方面促進與店家間的互動與互惠。

亦可提供學校圖書館的借書服務。

遠程目標:校友會信用卡、聯名卡的推廣與使用。

案由二:

會務推動的擬定:由劉正華校友提出建議。

製作成校友會章程或會議討論事項。

  1. 常態性會務:可參考網路或其他校友會相關資訊
  2. 臨時性會務:例如校友的建議。

案由三:

建議校友會專用之電子信箱可增設簽名檔,以利校友聯絡。


 

七、 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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