辭 修 校 友 會 8 月 份 理 監 事 會 議
一、 會議日期:
中華民國98年8月14日(星期五)
二、 會議時間:
下午6:30 ~ 7:30
三、 會議地點:
台北市開封街一段66號2樓 浩宇法律事務所(劉會長台北辦公室)
四、 出席人員:
劉 楷會長、廖明達總幹事、呂鴻誼幹事、陳姿樺校友、劉正華校友、吳東旭校友
五、 會議報告:
1. 介紹校友會新任幹事
呂鴻誼
工作地點在辭修輔導室,負責校友會會務的推動實行與接洽聯繫。
2. 報告目前校友會籌畫進度
回收確認無誤資料:共計28 份。包含15個台北縣鄉鎮市。
寄出資料回收15份。
舊有資料:9份。
校友返校資料:4份。
3. 經費收支報告
2009年7月前:由鎮如學姐保管之校友會帳目金額為$239670
2009年7月:
(1) 傳真機支出:$3490
(2) DELL電腦組:$14500
(3) 室內電話裝置費+基本月租費:$3269
(4) 郵資支出$1176(一份資料寄出附回郵信封所需郵資為$42)
(5) 幹事薪資:$25000
總計:$47435 本筆支出由劉楷會長先行墊款。
4. 校友會預定目標及未來展望
會務報告:校友會當前最大的任務,就是送件至縣政府完成申請立案的工作。
政府的條件限制為:
- 設籍台北縣各鄉鎮市的校友30名。
- 發起人之戶籍必須涵蓋全台北縣鄉鎮市的2/3,亦即15個鄉鎮市。
目前已召集28名發起人,涵蓋的鄉鎮市共計15個。
(板橋、土城、中和、永和、新店、三峽、新莊、樹林、八里、汐止、林口、三重、蘆洲、泰山、鶯歌)
尚未回寄資料共計21份。
期望可以號召40-50名的發起人,學校的校友老師一定要請他們擔任發起人。
預定完成時間:8月。
期望能在今年校慶10/24(六)順利召開發起人大會,並且正式成立校友會。
會長補充:發起人大會前,聯絡校友、發起人等,提升大會出席率。
正式成立後,立刻開立校友會戶頭,將校友會之前款項移至校友會專戶中。
六、 臨時動議
案由一:
校友證的製作: 由廖明達校友提出建議。
目的:服務校友,並且有利於校友會務的推動。
與特定店家合作,提供持證者優惠及折扣。
可接洽本身為校友的店家,一方面提供校友優惠,另一方面促進與店家間的互動與互惠。
亦可提供學校圖書館的借書服務。
遠程目標:校友會信用卡、聯名卡的推廣與使用。
案由二:
會務推動的擬定:由劉正華校友提出建議。
製作成校友會章程或會議討論事項。
- 常態性會務:可參考網路或其他校友會相關資訊
- 臨時性會務:例如校友的建議。
案由三:
建議校友會專用之電子信箱可增設簽名檔,以利校友聯絡。
七、 散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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